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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 江苏连云港引入大病商业医疗保险

2018年08月16日 17:00 来源:连网打印

    为进一步减轻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连云港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开启“以社保部门为主导,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为辅”的管理模式:通过政府招标,将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分别交给三家不同的商业保险公司经办。


日前,市区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大病保险选择保险服务机构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评标工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中标第一标段,作为城镇职工医疗救助保险选择保险服务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中标第二标段,作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选择保险服务机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标第三标段,作为城镇职工大病保险选择保险服务机构。


此次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是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药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


此次项目的顺利开展,标志着连云港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开启了“以社保部门为主导,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为辅”的管理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继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站式结算”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经办服务方面的优势,提高大病保险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和重大疾病的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