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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扎实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2018年11月16日 09:50 来源:中国社会报打印

  山东省济宁市是中华文明和儒家文化的重要发祥地,素有孝老爱亲、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光荣传统。自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以来,该市以孝文化为切入点,构建起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的文化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数223个,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数850个,与就近医疗卫生机构的签约率达到100%,有效解决了老年人的日常起居、医疗、照护等问题。

  强化兜底保障 让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无忧

  针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少,基础薄弱的现状,济宁市加大乡镇敬老院、农村互助养老院、邻里互助点、老年活动站、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各类设施建设力度,依托这些设施建立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站,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留守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

  济宁市实施“幸福家园”建设工程,将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保障五保老人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向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社会老年人提供短期寄养、代养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0个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济宁市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先后印发《济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完整清单》和《济宁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列出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紧急救助、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40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济宁市民政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30小时-50小时居家养老服务,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由60元/人/月提高到85元/人/月,济宁市正在探索建立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老年人家庭的经济压力。

  为缓解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的长期照护负担,济宁市选定兖州区、金乡县、汶上县先行试点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集中供养对象为农村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老人和重度残疾人。供养方式按照自愿申请、愿进全进原则,由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若乡镇敬老院不具备供养条件,可由具备护理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或有资质的具备医疗条件的社会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经过前期统计摸底,3个县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共计约2500人,其中,愿意接受集中供养的约550人。目前,汶上县首批人员已经完成评估并顺利入住。

  明确服务标准 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

  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安全是底线。济宁市强化养老服务监管,实施养老机构“天眼”行动,为全市各类养老机构统一安装高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重点区域;建立全市养老机构监控管理平台,各级民政部门可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情况实时监控、随时抽查,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精细化监管水平。

  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明确标准是抓手。济宁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加快养老领域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到2020年底,全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达到标准化要求的比例将达到80%以上。此外,济宁市面向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相关标准的培训工作,确保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弘扬孝善文化 提升养老服务软实力

  济宁市以传承、弘扬、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以打造“儒乡圣地、孝养济宁”养老服务品牌为抓手,创新推出养老机构“国学书屋”建设,在全市选择100个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为其配备书架、儒家文化系列图书和文化产品;将14个单位列为济宁敬老文化教育基地,进行敬老文化宣传教育,传承孝亲敬老文化。济宁市还印发《关于开展孝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以传承孝德文化、弘扬感恩精神为主线,培养青少年孝老爱亲的优良品行。此外,济宁市还积极开展文化养老课题研究,制定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文化养老标准并贯彻实施。

  为营造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济宁市印发《孔孟之乡敬老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面向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孔孟之乡敬老使者”评选活动,激励养老服务从业者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扩大养老服务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此外,济宁市还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孝心养老金实施孝善养老扶贫的意见》,探索通过子女缴纳、社会捐助、集体经济支出等方式设立孝德基金、农村养老基金,多渠道解决老年人生活困难和养老问题。

  济宁市将继续深入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实,形成服务内容全面覆盖、社会力量竞争参与、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让居家养老乐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