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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亮点
http://www.ccgp.gov.cn 2005-08-22 9:07:5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04年,海南省紧紧围绕“规模、规范、效率”开展工作,开拓进取,较好的完成了采购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在五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规范化管理成效高

集中采购更加完善。集中采购目录的制定更加合理,省财政厅对省本级重大集中项目的采购都进行了全程监管。同时,抓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业绩考核,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关于《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省财政厅对两个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实行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规范了采购程序。

采购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政府采购法》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了五种采购方式,在 2004 年的 4.73 亿元政府采购规模中,其中通过公开招目标实现的采购金额 2.75 亿元,占 58% ,基本确立了公开招标方式的主导地位。一年来,全省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300 多条。

采购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突出表现在采购人依法采购的意识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要求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不断完善,随意采购、盲目采购等无序采购现象明显减少。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资金支付、合同审核等方面的管理程序、审批环节更加严谨透明。

 

·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财政部的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抓了政府采购机构的管采分离工作。截止 2004 年底 , 全省各市县都已设立管理机构,现有管理机构 20 个,集中采购机构 15 个,其中独立设置 3 个,设在财政部门 12 个。

省本级按照管采分离和建立健全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 2004 年 4 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海南政府采购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琼编 [2004]27 号 ) ,根据文件精神,撤消原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组建海南政府采购中心,主要任务是承担海南省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委托的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和提供政府采购的技术咨询服务。这些政府采购机构的建立健全,为我省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提供了组织保证。

在理顺职能和机构的过程中,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 2004 年 10 月 , 对财政部依据《政府采购法》制定的 5 个配套管理办法,组织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同时,组织两个采购中心对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全省各级政府采购人员,坚持自觉地学习理论,坚持高尚的职业道德观,坚持执行廉洁自律纪律,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廉政、勤政、优政工作不断增强。

 

·政府采购工作和效率提高

强化服务观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对一些重大采购项目如地税局的发票管理系统,公安厅的身份证 "二代证 "项目,信息产业局的正版软件项目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都积极协助预算单位做好采购前期准备工作,协调采购中遇到的问题 ,使以上项目都达到了预定目标 ,取得了较好效果。加强了履约情况的检查 ,采购质量得到提高。提前发布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 ,使各预算单位能及时掌握有关要求。对复印机、电脑和空调等通用设备采购试行了协议供货制度 ,提高了工作效率 ,节约了采购支出。

 

·政策功能逐步得以体现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都逐步认识到政府采购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2004 年省财政预算安排 400 万元用于省直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通过政府采购,国产软件占了 90% 以上,落实了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了国内企业的发展。

 

·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加强

及时转发财政部第 18 、 19 、 20 号令,与监督厅联合行文转发了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报省政府同意后颁布了《海南省 2005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印发了《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的通知》、《关于省直单位 2004 年第二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 2005 年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范围,优化了政府采购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