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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加快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根据深化改革、全面提高采购管理水平的要求,研究制定《海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围绕操作实施完善各项规定,实现操作过程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探索制定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和垂直系统部门采购管理办法,使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 二 ) 稳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 把上规模作为第一要务, 2005 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目标是在 2004 年的基础上增长 30% ,达到 6 亿元 , 并力争有所突破。为确保规模目标实现,要科学制定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扩大集中采购规模;要改进工作方法,重点抓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和追加预算采购项目的工作,把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 ( 贷 ) 款等纳入政府采购实施范围;要抓好工程、服务的政府采购工作,重点是建立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的模式和机制;要在加强政府集中采购的同时,做好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要努力推动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扩大其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
( 三 ) 继续抓好规范化管理
抓好市县级 " 管采分离“工作”,形成规范的管理职能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监管体制;继续抓好集中采购工作,完善采购运行规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操作程序;加大公开招标实施力度,巩固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的采购机制;加强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管理工作;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规范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处理行为,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加强合同备案管理,逐步实施标准合同范本。
( 四 ) 进一步扩大协议供货范围 , 完善协议供货制度
省本级目前已对 14 种通用设备实行了协议供货,并将进一步扩大协议供货范围。要积极探索其他有利于扩大采购规模 , 提高采购效率的方式,使改革工作在采购管理、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上都体现效率要求,满足采购人的合理需要。
( 五 ) 积极研究落实国家产业政策 , 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认真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等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扩大的原则,抓好体现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省直单位《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检查;二是加强对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单位履约情况核查;三是对采购代理机构 ( 包括集中采购机构 ) 年检或考核。通过实施监督检查 , 切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 维护政府采购的形象。
( 七 ) 加强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质量。通过客观、全面的统计数据,准确反映我省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全貌 , 为制定政策和加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加强对服务定点、协议供货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制度;三是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对政府采购监管人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标专家进行培训,提高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学习和交流;五是加大宣传力度,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 八 ) 积极推进市县级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法对中央和省级职能的规定比较具体,对市县级机构的设置等没有涉及。因此,我们要进一步研究市县级实施政府采购的政策、作法 , 要充分考虑市县采购量小、市场发育程度低、竞争不充分、财力差距悬殊等特点,不搞 " 一刀切 " 。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市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调查研究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各市县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实施政府采购的具体作法,逐步积累经验,扩大实施范围和采购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