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联系采购人与供应商的桥梁,它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运作中是否规范,直接影响政府采购的声誉。如何监管呢?笔者认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其实是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所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的监管,所以其监管的方式和形式则要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中所采用的采购方式而定。
事前监管———申报制
对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监管主要采用事前监管。因为,这两种采购方式都有一套严格的操作程序,它的进行不是突发性的。如在采购人委托给采购代理机构之前就有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标书的制作与投递等等。这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事前监管提供了时间空间,只要采购代理机构按事前确定的程序操作,所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则相对规范。所以其事前监管的模式为申报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申报哪些内容呢
一是招标公告。主要审核招标公告的几大要素是否完整、有无歧视性语言、是否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等。
二是招标文件。主要审核招标文件的几大内容是否齐全、有无产品指定性倾向、是否具有易读性和可操作性等。
三是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主要审核评标方法是否科学、合理,评标标准是否具有代表性和公正性。
四是评委的组成。主要审核评委的资质与人员结构。
五是中标结果及理由。
事中监管———督查制
对于采用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的,主要采用事中监管———督查制进行监管。这是因为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等方式运用都是由于标的物比较特殊、或者标底太小、或者采购人时间要求较紧、或者公开招标后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太少、或者公开招标费用较大等。而这两种方式在操作中人为因素较多,不能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以,应着重监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派专人参与进行督查,监管整个操作过程是否规范和合法。
督查的方式有:
一是现场监督随机抽取的供应商。
二是现场对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资质、人员结构、人数进行监督。
三是对谈判方案和评标标准及办法进行审核。
四是现场监督谈判过程。
事后监管———考核制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除了要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管外,还要采用事后监管———考核制,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效益进行考核。
考核的对象分为对单一采购活动的考核和对某一工作时段进行考核;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内容主要有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
考核的方式主要有抽查式、考试式、问卷式、访谈式和综合式。
抽查式是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所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项目进行抽样检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以调看政府采购活动的档案。
考试式是指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进行考试。考试结果作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考试的一部分。
问卷式是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供应商调查了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等工作情况。
访谈式是指通过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情况及业绩。
事终监管———公示制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所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完结之后或一个自然年度之后,所采用的监督方式为事终监管———公示制。
公示的内容有中标结果及中标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规模、资质、资信、曾经完成的工程等;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组织者;评委会名单及资质;公证人员等。
公示的形式和方式则采取在指定的媒体上和公开招标的场所处发布,并将中标结果通知给所有供应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