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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高药价症”怎么治
http://www.ccgp.gov.cn 2004-11-21 中国政府采购网

   药品定价太离谱,老百姓看不起病,这种“虚高药价病”好像是癌症,总是治不好。前段时间有人给它开了个处方,叫政府采购。这种“药”在国外很流行,也很管用,在国内也治好了许多顽症,但对“虚高药价症”好像作用不大,而往往一招就死。难道这种“药”不对症?还是别的原因呢。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这,而应是在用政府采购这副药时如服中药一样要有药引子,方能治此顽症。
  目前人们已知道了“虚高药价症”的病理原因是利益驱动。一是地方利益。药品出厂价定高了,企业的产值、利润就高,地方财政收入也高,物价部门也不白忙活。二是部门利益。医院靠卖药赚钱。三是个人利益。医生回扣高的药就使劲用。
  据说一种药,不管是新药还是老药,甚至是“换汤不换药”的药,要在一个地方或医院立足,要经过如下环节卫生局(以前还没有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还有几个科)、医药公司、医院院长、分管院长、医院的药品采购部门、药房、科室主任、主治医生、财务科以及护士小姐等,一个个部门都需要用新药研制开发费用、设备更新费用、临床验证和广告宣传费用、论证会和经验交流会费用等打发,这些费用最终都要反映在药价上,落到患者身上。所以才有5元左右的供货价,到患者手里至少要打几个滚。
  药品推行政府采购就是铲掉这些人的不正当的回扣,还药品的真正价格。实践证明,光有“政府采购”效果不太明显,我们还需要放药引子。
  政府采购的药引子是什么呢?改革。
  一是改革现有的药品政府采购的方式。目前各地的药品政府采购是由当地的卫生局下成立的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操作,卫生局与各医院本身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讲利益是一致的,由他们来操作药品的政府采购是否应回避值得商榷。特别是那些药品该采购,采购多少,谁来监督医院执行等等。卫生部门的内部监督其效果可想而知。如今许多地方都成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应本着“三分离” (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的原则,完全没有必要再设立一个药品招标采购部门,可以全权委托政府采购部门做。
  二是改革医院的管理体制。目前大部分医院都或多或少的有财政补贴,不足部分靠收入补。这种管理体制把医院还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在管理,医政不分,没有市场化。如今我国的市场化体系已初步建立,应将医院推入市场,并实行股份制改造,产权分离。
  三是改革对医护人员的管理办法。做医护的职业道德是第一位的,那些因拿回扣吸患者“血”的医护及管理人员应按依法进行处理,并吊销其行医资格,永远不得从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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