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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瑛:丰富绿色采购标准内涵和执行机制

2014年11月06日 08:4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绿色采购工作,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新政策新精神都对绿色采购作出明确要求。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也提出,要促进绿色消费,推广节能产品。“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不断学习借鉴国际上推行绿色采购的先进经验,丰富绿色采购标准内涵和执行机制,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调控目标、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增强政府采购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引导调控职能。”在日前举办的“地方政府绿色采购国际研讨会”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作出上述表示。

  王瑛表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起步较晚,但进展较快。2004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政府采购促进节能与环保的具体政策,标志着我国绿色采购制度的启动。此后,财政部、环保总局于2006年出台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目前,我国已形成以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基础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初步建立了绿色采购制度框架,并取得积极成效。2013年政府采购统计信息显示,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规模达3274亿元,占政府采购同类产品的80%以上,且年平均增幅达到40%。促进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能耗水平,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绿色采购工作,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党的十八大也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等工作。会议要求重点推进六大领域消费,其中包括促进绿色消费,推广节能产品,对建设城市停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较多的给予奖励。

  王瑛指出,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为我国绿色采购制度体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未来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将通过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完善绿色采购标准、完善节能环保清单制度、强化执行和评估机制、加强人员能力建设,推动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政府绿色采购领域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在这个过程中,希望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者和落实者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与行业协会的合作,不断学习借鉴国际经验,丰富我国绿色采购标准内涵和执行机制,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调控目标、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增强政府采购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引导调控职能。

  座谈会上,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副主任席俊清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情况作了介绍。他表示,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制度建立8年来,环保部、财政部共发布了14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种类由最初的14大类增加到目前的45大类,企业数由81家增加到1318家,产品型号也由800多个增长到86628个,不仅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经济效益,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环保效益,充分体现了政府在引导和培育绿色消费模式方面的表率作用,为实现全社会可持续发展助力、增色。

  据悉,本次研讨会由ICLEI-可持续发展政府间协会主办,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等协办。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轶群、瑞士联邦环境办公室相关负责人Eveline Venanzoni、韩国环境工业与技术研究院(KEITI)可持续发展策略司司长尹丞準等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来自瑞士、芬兰、荷兰、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的绿色采购相关领域专家,商务部、环保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及部分省市财政厅和政府采购中心的60多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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