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查处一起重大政府采购假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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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绍兴县对宁波某公司销售假冒一体化摄像机一案进行了查处,涉案产品货值33万元。这是该县查处的最大一起政府采购假冒产品案。有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将其列入了“黑名单”,并暂停其在该县的招投标活动。 2005年6月28日,该公司以1055400元报价中得绍兴县公安局科技防控三期项目(A标治安监控)。根据系统设计要求,其中20只一体化摄像机为某著名品牌,其招标价为16500元/只,合计33万元。在该工程于2006年2月安装完毕并进行试运行阶段,该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反映安装在柯桥城区的一体化摄像机系假冒产品,并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立案调查。据调查证实,该公司为获取非法暴利,未按招标文件约定采购产品,而是擅自以每只6750元低价从杭州某公司购进一体化摄像机20只,冒充标文中要求的某品牌产品,确系伪造产地、冒用厂名、厂址的假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