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六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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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一:财政部布置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好2006年工作,财政部于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向各地区及部门下发了《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促进政府采购规模再创新高
  2.注重研究和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工具
  3.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
  4.积极研究探索电子化政府采购
  5.加大惩治腐败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6.加强政府采购政策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事件二:财政部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中办发9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政府采购等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具体治理重点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其中,采购代理机构既包括各级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又包括社会代理机构。为全面贯彻中央精神,财政部准备从三个方面开展治理工作:一是直接组织中央各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二是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指示和实施方案;三是依法查处政府采购领域违反法律法规的商业贿赂案件,组织工作组到地方监督检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为确保这一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财政部着重做了三件事:一是成立了财政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金人庆部长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而为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二是按照中央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定了《财政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不仅明确了治理任务、目标和范围,而且对治理工作的实施步骤、组织形式以及主要措施都进行了较为详细地阐释,从而为政府采购领域的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列入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事件三:进一步做好中直机关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国办发[2006]14号)和《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 2006年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问题包括:
  1.严格执行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认真编报政府集中采购计划
  3.严格执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制度
  4.认真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的后续工作
  5.切实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 

事件四:中欧首次政府采购对话在京成功举行

  2006年5月16日,中欧首次政府采购对话在京举行。中国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弘力和欧盟内部市场和服务委员迈克里维共同出席了对话并致辞。双方对中欧政府采购对话机制建立以来开展的交流和合作表示满意,强调了中欧之间保持经常性政府采购对话的重要性,一致认为这一对话机制的不断深入发展将对加强中欧合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双方希望能够在政府采购领域不断挖掘合作潜力,创新合作形式,丰富合作内涵。
  本次对话,双方就各自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及实施情况、政府采购定义和范围、供应商资格管理、合同授予、电子化政府采购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事件五:联想“采购风波” 引发人们的思考

  之前,联想集团成功获得了美国国务院的价值1300万美元台式机及相关设备订单,但部分美国人士却以“缺乏国家安全意识”为由拿来大做文章,并且要求美国政府对此展开调查甚至叫停... 针对此“采购风波”,从联想集团到商务部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就此作出了相应的反映。

事件六: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成立

  经中央编委批准,成立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成立后,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统一组织全国人大机关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工作;研究和制定全国人大机关采购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招标活动;负责有关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所属部门和单位的委托,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工履行;受所属部门和单位的委托,代理全国人大机关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等。

事件七:财政部开展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暨立法后评估工作

  为了全面了解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贯彻实施情况,对现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实施绩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研究提出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做好相关立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资料,财政部拟就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暨立法后评估。
  本次调研的内容为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实施情况,评估内容为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并提出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

事件八:电子化政府采购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在由中国财政部、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联合主办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国际研讨会上,中国财政部国库司司长詹静涛指出——电子化采购是政府采购改革的方向。
  从国际政府采购发展趋势看,政府采购的电子化是改革的方向,目前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运用,电子化政府采购与传统采购方式相比,可以消除空间障碍,提高采购时效,降低采购成本,中国政府已将政府采购电子化列入了改革的计划,并在作相关政策的研究和探索。

事件九:财政部对各地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提出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发挥政府采购对自主作创新的促进作用,财政部向各地印发《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对各级财政部门落实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提出了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构建政府采购自主创新制度体系,并配合科技等部门推进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环节中体现自主创新政策要求的有效方法;在一定采购范围内或选择一些采购项目进行试点,在采购文件的制定和评审方法上,可增加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条件、优惠幅度等;在采购活动中树立国货意识,提出针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应要求,为建立购买外国产品审核体系和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创造条件,并研究建立对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有效激励机制。

事件十:财政部实施环境保护的政府采购政策

  2006年10月24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意见以清单的形式列明了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共涉及十四大类近千种产品。意见明确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的做法和要求,对未按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意见是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的重要举措。该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树立政府环保形象,对社会可持续消费起到表率作用,对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