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台:评委向社会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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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评委行为和评标活动,保证评标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专家评委向社会进行作出承诺。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热心服务招标采购评标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委职责,接受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二、廉洁自律,不私下接触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三、接到参加评标的通知后及时赶到评标现场,按抽签确定的岗位按时参加评标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评标活动;

  四、认真熟悉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五、坚持独立评审,不擅离职守,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详细填写评委个人意见表,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六、自觉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谈论与评标无关的内容和话题,服从中心的统一管理,对评审的详细情况严格保密,不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七、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时主动申请回避;

  八、积极配合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以及监管部门对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加强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专业理论与操作技能的学习,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