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招标办首试异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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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涟水县招标办采取异地评标的方式来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5 月 26 日,在 涟水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第二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针对评标中有关问题,向县纪委和招标办进行了投诉。县纪委和招标办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联合调查,并于 7 月 14 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人员,对投诉的评标问题进行了复议。 7 月 18 日将复议结果向投诉人作了反馈,投诉人不服,表示有异议。为本着对投诉人负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招标办研究决定,采取异地评标方式,进行重新评审。 8 月 18 日,招标办 会同招标人、县检察院等单位远赴盐城市盐都区,从盐城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 5 名省级专家与招标人共同组成新的评标委员会,对 涟水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二标段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了重新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为:“本次招标的八个投标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认定本次招标活动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通过此次采用异地评标的方式,涟水县招标办参加监督人员感到,与在本地评标相比,能够有效地解决了评标的公证性问题,规范了招投标活动。一是消除了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事前沟通的可能性,消除了本地评标专家照顾本地投标企业的现象。二是回避了招标人对评标专家的影响,异地评标专家只能了解招标文件内容,不能了解招标人和投标人,做到制作招标文件、投标人、评标专家三者完全独立,使评标专家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公正评标。三是增强了评标过程的保密性,避免了投标人四处寻找参与评标专家了解评标细节,减少人为矛盾,避免乱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