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涟水县注重工程项目采购交易过程中的“招”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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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以来 , 该县的监察局和招投标监管办公室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当事人标后普遍存在的肢解项目、阴阳合同、付款失信以及项目经理长期不在位、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现象,采取工程项目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与工程建设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在招投标监管办公室组建标后监督管理科,明确了职责,施行标后普遍跟踪检查与重点跟踪检查相结合,指导当事人把好合同备案关、追加项目规范操作关以及中标单位监理人员和项目经理部人员在岗在位考勤和变更关、诚信履约关,改变了以往长期存在的将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从工程项目建设的运行、管理体系中分离出来,不利于工程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有效控制的做法,提高了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采购交易质量。截止 6 月份,对 89 个在建工程项目标后跟踪监督中,下达整改通知书 52 份,纠正转包、违法分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8 人次,为国家挽回专项资金损失 78 . 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