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涟水:标后跟踪监管严把“四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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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涟水县招标办将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视为项目采购交易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既抓统一监管,又抓与项目建设管理相结合。他们针对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后,招标人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常识缺乏而出现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不在位或随意更换、设计图纸随意变更、拖欠工程款和竣工验收敷衍了事等实际状况,对症下药,制订了工程建设中一些重要环节的防犯措施,完善了监管制度,既遏止了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又防治了腐败行为的发生,逐步探索出一套标后监管的有效方法。同时,在具体工作中,他们做到不错位、不越位,即不包打天下、越俎代疱,又能及时为业主管理提供法规依据和常规要求,为配合建工、质监、安监等部门履行职能,保证建筑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标后跟踪监督管理服务中,严把 “ 四关 ” :
    一是严把工程监理和项目经理在位及其尽责关。首先,他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印工程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方面的宣传资料,督促施工企业践行其投标承诺,指导业主解决管理谁、怎么管的问题: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工程师负责制,进驻现场的监理机构人员中总监和监理人员的职责、责任以及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理;需要旁站监理的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业主如何考核监理工程监理人员等。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作用、项目部的构成和成员的职责、如何考核必须在岗在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尽职情况。特殊情况下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其次,并向业主提供有关簿册和表式如施工工序管理记录簿等,便于记录和检查。再次,指导业主如何帮助有关监管部门建立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信息考核制。
    二把图纸变更设计关。合同签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增减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确需设计变更的,由提出变更单位说明理由,经建设、监理、施工和设计四家单位共同确认签章。因设计变更需要增加工程量,增加值在中标价 10% 以内的,报县招标办备案;超过中标价 10% 的,要在招标办监督下,办理直接发包手续。需追加投资金额的,由县计划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与主体工程配套的附属工程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在县招标办监督下,办理承发包手续,三十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招标采购;三十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可直接发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进行承发包。
    三把付款关。工程款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实际施工进度进行支付,并履行相关手续。工程监理人员必须按照施工工序,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核查并验收签证,未经监理人员核验签证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进度款。严禁超前付款或无故拖欠付款;工程款支付票据一律需经县招标办鉴证后,方可入账。业主根据工程合同付款要求,建立付款档案,每次付款情况必须填入付款档案。
    四把竣工验收关。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后,业主要及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各方进行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参与验收过程监督。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验收后十五日内,建设单位必须将验收报告报县建设局、招标办等管理部门备案。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业主应主动将工程预、决算等有关资料报送县审计局进行竣工审计,业主必须按照最终审计报告支付工程余款(除质保金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