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期

                                    二OO三年四月三十日  


 

2002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突破1000亿

 

2002年,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政府采购规模突破1000亿元,达到1009.6亿元。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37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和各中央单位报表统计,2002年全国政府采购预算1135.4亿元,实际执行采购金额1009.6 亿元,节约资金125.8亿元。其中,地方采购金额788亿元,比上年增长58%;中央单位采购金额221.6亿元,比上年增长43.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采购预算
采购金额
节约资金
节约率(%)
集中采购
公开招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
11354167 10096000 1258166
11.08
7352712
73.00
4849831
48.04
地方 货物
2
5491480 4909404 582076
10.60
4214469
85.84
2058881
41.94
工程
3
2637932 2275367 362564
13.74
1719658
75.58
1475450
64.84
服务
4
825220 695350 129870
15.74
577759
83.09
317690
45.69
合计
5
8954632 7880121 1074510
12.00
6511885
82.64
3852020
48.88
中央 货物
6
1496209 1352573 143636
 9.60
483274
35.73
464780
34.36
工程
7
822207 786194 36013
 4.38
335390
42.66
518362
65.93
服务
8
81120 77113 4007
 4.94
22162
28.74
14568
18.89
合计
9
2399535 215879 183656
 7.65
840827
37.94
997810
45.03

    1、从采购规模看,全国实现采购金额 1009.6 亿元,比上年增长55%。占GDP和财政支出的比重有所增加,其中,占GDP的9.9‰,比上年增加了近3个千分点;占财政支出的4.6%,比上年增加1个多百分点。

2、从采购项目构成看,货物、工程和服务分别占采购总金额的62.1%、30.3%和7.7%,其中工程所占比重比上年增长2个百分点。货物实现采购金额626.2亿元,比上年增长51.6%;工程实现采购金额306.2亿元,比上年增长62.8%;服务实现采购金额77.3亿元,比上年增长48.1%(见下图)。

3、从地区情况看,采购规模在40-90亿元的有6个地区,分别为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北京,这6个地区采购总规模376.1亿元,占地方采购总额的47.7%。采购规模在20--40亿元的地区有10个地区,分别为辽宁、河南、湖南、福建、四川、河北、湖北、深圳、广西、黑龙江。其余地区均不足20亿元。

    4、从采购部门分类看,科教文系统采购金额280亿元,占采购总金额的27.7%;公检法系统采购金额116.7亿元,占采购总金额的11.6%;卫生系统采购金额113.2亿元,占采购总金额的11.2%;农林水系统采购金额89亿元,占采购总金额的8.8%;其他系统采购金额410.7亿元,占40.7%.(见下图)。

5、从采购品目看,货物采购仍集中在计算机、小汽车、复印机等大宗通用商品上。地方政府采购计算机898698台,采购金额为63.7亿元;采购小汽车60204辆,采购金额为105.7亿元。从计算机、小汽车的采购情况看,国产品牌占绝对优势,占采购总量的90%以上,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采购政策取向,在制度上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6、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规模稳定增长。中央单位采购金额211.6亿元,比上年增长43.4%。其中货物采购金额135.3亿元,占中央单位采购金额的61%;工程采购金额78.6亿元,占中央单位采购金额的35.5%,服务采购金额7.7亿元,占中央单位采购金额的3.5%。

7、集中采购已成为主要组织形式。在1009.6 亿元采购规模中,集中采购为735.3亿元,占采购金额的73%,比上年增加7个百分点,其中,地方集中采购金额占采购金额的82.6%, 中央集中采购金额占采购金额的37.9%,中央单位集中采购规模相对偏低。

    二、地方政府采购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情况

2002年,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政府采购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人员渐趋充实。据统计,全国36个地区和新疆建设兵团,省一级行政管理机构33个,比上年增加8个,编制205人;集中采购机构47个,编制647人。目前,全国财政系统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人员有7031人。

    1、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情况。据统计,在省级财政厅(局)内部单独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有28个省;由国库处行使政府采购管理职能的有天津、山东、山西、江西、广西、青海等地区。2002年地市县级已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有2260个,比上年增加668个,仍有少数地区未成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2、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设置情况。截止目前,上海、河北、四川、内蒙、西藏、深圳6个地区已成立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新疆、吉林、山东、湖北、浙江、黑龙江等地区已形成分离方案,正在落实;厦门、河南、海南、青岛等地区根据当地情况,未成立集中采购机构,具体采购业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较好地解决了“管”、“执”不分的现象和人员编制问题,实践中也取得较好效果。

3、招标代理机构成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一支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据各地统计,地方服务于政府采购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达337家,拥有工作人员3621人,接受委托完成招标采购的金额达175.7亿元。在我国,招标代理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走向成熟和规范,成为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支重要队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招标采购比例偏低。在2002年1009.6亿元的采购规模中,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有485亿元,占采购金额的48%,比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第一,公开透明的意识不强。不论是采购人还是招投标代理机构,甚至某些集中采购机构公开透明的意识不强,对公开招标有抵触,规避公开招标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二,服务采购本身的无形性,多样性使得集中采购工作难度较大。第三,有些地方缺乏货物、服务公开招标采购的数额标准,采购单位还存在指定货物品牌或供应商的现象。

    2、政府采购项目结构单一。据统计,货物类所占比重较大,为62%,工程作为政府采购和财政支出的大项,所占比重30.3%,仍然偏低。

3、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需进一步规范。 2002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金额比2001年增长43.4%,成绩显著,但大量系统采购和专项采购规模不大,并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范围的拓展、组织形式和采购行为的规范、采购信息统计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4、政府采购基础工作仍需加强。 政府采购是一项新生的事业,由于多方面原因,还存在着机构制度不健全,基础管理力量薄弱的现象。在统计工作中表现在基础档案资料不完备、人员力量缺乏、统计手段落后等方面,影响政府采购统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加快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支出管理,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的重点已经明确,我们将继续采取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建立科学全面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体系,扩大和规范统计内容,完善电子统计软件,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电子化水平,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其对政府采购管理人员、执行人员、中介机构以及供应商经常性培训。

附件:

   附表一:200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总表

   附表二:200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汇总表

   附表三:2002年政府采购重要品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