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家视点

王奇璋:遵循程序是项目落地的关键

2016年01月08日 09: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PPP的本质是政府创新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PPP项目的采购管理环节,按照国际经验和目前的法律规范,应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范围,但和传统的政府采购项目有很大的区别。

  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同时制定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这是政府采购为PPP专门设计的制度,PPP采购管理应遵循这些制度规定的程序。采购程序的严格实施,是项目顺利落地的重要因素。因为程序正确能够保障采购活动过程和结果的公正,从而保证社会监督顺利实施。PPP项目一般都非常复杂,如果因为程序上的瑕疵引来举报或投诉,进而导致整个采购活动的失败,就得不偿失了。

  PPP项目须强制进行资格预审环节,这是PPP区别于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一个鲜明特征。这一程序要求的背后,有着深厚的现实因素。第一,资格预审是市场测试的过程,可以验证市场对该项目的反应程度。有资格预审以后就知道这个项目大家感兴趣不感兴趣,或者哪些地方还需要调整。第二,资格预审让社会资本能够在项目伊始就可以关注和跟踪项目情况,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利于项目公平竞争和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做好参与采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三,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附加强制资格预审,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没有设置资格预审的要求,这样能提高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采购效率和灵活性,使除PPP以外的其他项目也可以使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第四,通过强制资格预审保证PPP项目的充分竞争,避免急功近利,防止发生“穿政府采购的新鞋走老路”,政府依然采用传统的招商模式搞PPP项目,直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定供应商,以此形成新的政府债务。

  对于采购代理机构等实务操作单位而言,须严格把关这些程序。目前,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中的角色有两种:一种是单纯的程序代理,一种是咨询+代理。自2014年8月以来,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在取消行政许可以后,代理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如果社会代理机构能够担当后一种角色,就有可能在新形势下走出一条做大做强的路来。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中,采购单位往往需要另聘咨询机构,这些咨询机构可能在水务、环保等专业领域非常精通,但不一定懂政府采购程序。这时,如果一个社会代理机构有一个擅长的专业方向,就可以将咨询嵌入采购环节里去,那么,中间很多协调的环节就没有了,项目的成功率要高很多,实施也会更快。如果代理机构承担的是单纯代理的角色,那么,就应当提前介入项目,否则,对项目的理解如与采购人或咨询公司有偏差,就可能影响项目的执行,甚至可能出现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