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严把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两大关
2018年03月23日 08: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据了解,为了把好预算编制关,日照市采购办采取了四项有力措施,着力解决预算编制执行随意的问题,不断完善预算体系,严格预算编制管理。
一是无预算不采购。为做好源头把关工作,切实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硬约束,未纳入年初预算的,原则上不予采购,做到“无预算、无计划、不采购”,积极纠错纠偏。二是评审前置编预算。针对政府采购预算申报不实的问题,对政府采购重点项目实行先评审再编预算,挤干预算申报中的“水分”,倒逼采购人规范项目预算申报,更好地发挥评审事前管理和源头控制作用。在计划审批环节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进行评审,有效解决了预算与采购项目的实际价值偏离较大的问题,并通过评审实现节约财政资金的目标。三是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业务系统间的衔接,将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从预算管理系统直接导入政府采购平台,采购人根据预算来细化采购实施计划,直接进入采购环节,减少了相关审核环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模不断扩大、质量大幅提高。四是提高采购限额标准。
同时,为了把好预算执行关,市采购办在预算执行中也采取四项得力措施,压实各方责任,严把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关,确保采购行为规范化。
一是严格执行程序。各支出管理科室和日照市采购办“双把关”,无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采购。确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填报采购预算调整申请表,经业务科室审核后才能采购,并将采购预算执行偏离情况纳入各支出管理科室年终考核内容。二是是实行预警提示。已有预算但超过三个月未实施采购,由日照市采购办向采购人下达催采通知书,督促采购人及时开展采购活动,对半年以上仍未采购的由各支出管理科室收回项目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并相应压减采购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三是推行“预采购”。将“部门预算已经明确、但预算指标尚未下达,以及财政预算资金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分拆采购的整体性项目”纳入预算采购范围,鼓励采购人尽早开展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四是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在财政部门内实行即时办结审批事项,取消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授权支付审核环节,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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