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2018年05月15日 08:4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山东省蒙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坚持“三公”原则,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面,积极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以强化社会监督。
一是采购需求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明确发布内容,细化发布标准,制定需求模板。在需求公示前对采购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及时调整采购需求。
二是采购文件公开。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时公开采购文件,方便供应商免费下载。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名领取书面文件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来,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是评审结果公开。在采购项目定标后,中标结果公示中公开专家评审详情中的投标报价得分、技术指标响应得分,还知情权于供应商,使评审专家处于社会的监督下。
四是采购合同和验收结果公开。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示,合同中应当包括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同时在项目履约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实现政府采购从源头到结果的全过程公开。截至4月底,该县发布采购公告信息约160条;发布采购需求信息81条,同比去年增长51%。
(王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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