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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行动

2018年11月07日 09:3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净化政府采购市场,严厉查处和打击一批规避招标、限制竞争、围标中标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江西石城县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出台行动方案。为确保专项检查行动有序开展,我局出台了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步骤和时间节点,明晰了采购人、采购主管部门、采购监管部门各自的主体责任。要求各采购人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专项检查工作机制。还设立了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箱)。

二是成立行动领导工作组。为提高工作认识,落实责任主体,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同时,领导工作组下设业务小组,由分管领导为小组长,采购办、财检办、行政政法股、科教文股、农财股、经建股、乡财股、社保股、综合股各派一名人员组成。 

三是明确行动步骤。为全部捋清问题,确保“不走过场”,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纠、调查核实、处理曝光、联合督查和总结提升阶段五个阶段进行,同时还明确了各自的主体责任。

四是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项目采购人自查自纠中,对“零报告”和“隐瞒、迟报、谎报”的,将列为重点核查对象,一经查实的,将对采购人及当事人进行严肃追责。对查处结果,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其中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督促项目采购主管部门和项目采购人整改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追责。同时,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移送纪委监委处理;涉嫌其他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等司法机关查处。

(作者:石城县财政局 温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