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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财政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助推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8年11月08日 09:30 来源:财政部打印

    冷水滩区财政局积极作为,突出重点,规范制度,强化监管,助推政府采购工作新突破。

  一、实行管采分离,建立管采体制。区政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要求实行管采分离制度,划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将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履行政府采购的计划、管理与监督职能。区采购中心设在区政务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实施与执行。全区采购工作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其他采购方式为辅的原则,通过认真落实采购信息、采购文件备案、评标现场监管等措施,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管理,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区财政局先后出台《冷水滩区政府操作流程》《冷水滩区协议供货实施办法》《冷水滩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采购制度,使政府采购做到了有章可循。区政府不断调整和更新年度《冷水滩区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形成了一套适合全区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体系。

  三、加强监管机制,营造“阳光采购”。区财政局创新监管体制,形成合力,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督。一是通过公开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信息、操作过程,构建了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二是扩大政府采购监督范围,通过政府采购日常监管、职能部门定期检查以及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形成政府采购的内外监督“双管齐下”的立体监督。同时,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结合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追究违反《政府采购法》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注重监督重点,拓展采购范围。区财政局紧紧围绕教育、医疗、民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民生工程着力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并不断扩大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在规模、金额以及范围上均呈逐年扩大的趋势。2015年政府采购金额为11843.25万元,2016年政府采购金额为18125.67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金额为25238.89万元。

  五、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严格按《政府采购法》的工作要求,合理安排、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大大降低了财政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工程类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在项目准备阶段,严格按要求对采购人的项目资金预算进行了投资评审,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评审,为节约资金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