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财政局:四个“进一步”助推政府采购工作新突破
2018年11月14日 09:31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改进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法,完善细化了预算编制和审核机制。对各采购单位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的支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同时增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约束,加大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计划、按预算安排执行政府采购(即有预算采购),无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将采购审批表退回采购单位,上紧采购预算这根弦。
二是采购项目需求论证进一步规范。通过搭建技术论证平台,将专家论证意见引入到政府采购的立项环节,实行了采购项目需求专家论制度。通过对采购需求进行论证,使招标文件更加合理合法,使政府采购的操作过程更趋公开化和透明化,取得了采购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也同时获得了供应商的好评。
三是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在采购方式变更方面,规定了申报程序和必备的资料,强调了公开招标项目变更的审批权限。
四是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采购定点、协议供应商的监督管理,有效推进协议供应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巩固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定点、协议供应商的履约情进行检查考核。今年已对15户定点、协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要求督促整改所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查找定点、协议供货中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制行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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