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县:严把“四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2018年12月04日 08:4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一是严把采购“需求关”,从交易源头“防范”。该县公管局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执行《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和《庐江县招标代理机构考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编制、开评定标等各个环节规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行为,防止出现采购文件“量身定做”、评标办法“因人而异”,从严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减少不必要的质疑、投诉。
二是严把论证“修复关”,让投诉需求“落实”。该县公管局规定凡是质疑投诉事项涉及技术参数、资格审查、授权等专业问题,该局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成立专家论证小组,针对供应商的质疑投诉事项进行科学论证。对投诉反映问题属实的,了解安排修复,进行澄清或修改相关参数;对投诉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及时予以回复,做好解释,真正使每个投诉都得到满意的答复。
三是严把评标现场“监督关”,对评审行为“制约”。庐江县公管局严格执行《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通过一标一评,监管部门现场监督的方式全方位制约评审专家的随意性,从而规范和约束评审专家的评标行为,防止因专家评审原因导致质疑投诉行为产生。
四是严把律师审核“制度关”,促投诉处理“合规”。庐江县公管局聘请一名律师为单位专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受理、调查取证、咨询论证、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确保质疑投诉处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进行。
(黄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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