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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圆满完成2018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2018年12月10日 10:09 来源:财政部打印

   为了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代理机构依法规范执业,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对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涉及60家代理机构,共检查采购项目385个。检查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以及山西省财政厅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截止11月底已圆满完成此次专项检查任务。

  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728个,包括未按规定发布采购信息、已发布信息不规范、采购文件编制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组成、采购人参与评审不合规、评审专家评审不尽责、开评标现场管理不严格、逾期退还保证金、未按规定签订或公示采购合同、未妥善保管政府采购档案等等。责任主体涉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问题主要体现在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评审过程、合同管理、保证金收取及退还等环节。

  此次检查是继2016、2017年第三次采用“两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社会代理机构执业、恶性竞争问题开展的执业行为大检查,从检查结果看,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总体执业情况良好,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职业水平和执业规范、采购效率和采购人满意度都较往年有较大提升,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方向初露端倪。随后市县财政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通过正面激励和负面惩戒双向督促代理机构依法规范、专业高质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