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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江山财政:优化政府采购流程 助力疫情防控

2020年02月19日 10:4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一是特事特办,开通采购“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为首要目标,及时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各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以先行采购、后补办相关程序。目前市人民医院防疫所急需的DR、有创呼吸机以及市疾控中心所需的7500Fast荧光PCR系统等设备已采购到位,此举有效提升了我市卫健部门对新冠肺炎的监测和应对能力。要求各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

  二是减少接触,推行线上交易模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原则,除与疫情防控相关,需实行紧急采购的项目外,确需采购的其他项目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线下采购项目,均须经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市指挥部审核同意,并将实施理由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后开展。截至目前,推迟原计划现场进行的非紧急政府采购项目12个。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不再现场接待外来人员,暂停现场受理、现场调查取证、组织质证等工作,相关工作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

  三是防微杜渐,加强人员防护工作。采购人决定线下完成采购过程的,由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留足文件邮寄时间,做好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做好开标、开启响应文件现场的监督工作。供应商代表不参加现场活动,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对评审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做好评审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完善防护措施,确保评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