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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芮城财政 依法规范采购行为 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

2020年04月03日 10:4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近年来,山西运城芮城财政的政府采购工作在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采购渠道、夯实监管工作基础、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了各项采购任务的高质量落实。

  一、强化服务积极完成政府采购任务。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大局,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强化服务意识,全力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近两年,该县政府采购共完成采购预算8247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0956万元,节约资金1514万元。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健全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及时转发各年度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限额标准,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明确各年度政府采购范围和操作程序。

  三、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计划备案。每年年初要求预算单位根据山西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认真落实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细化采购目录,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结合批准的部门预算规范编制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对各单位填报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审核。采购预算随部门预算一并下达到各预算单位。

  按照批复的采购预算审核单位采购执行计划,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在计划备案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采购计划办理采购事项。合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对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变更程序报批。

  四、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网络化管理。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集中采购目录内通用类商品试行网上商城采购,2018年4月份开始征集各类供应商,5月份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正式运行,实现了网上交易。2019年9月份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站开通了芮城区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同时在网站设立了“精准扶贫”专栏,公布了县扶贫产品及供应商名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同时为采购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一站式采购平台。目前该县商城入驻供应商63家,上千款各类商品已上架,各采购单位网上商城下单2000多笔,成交额4000余万元。

  五、加强监管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保障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每年定期开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从代理机构的执业条件和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十个环节进行重点检查。近几年,共检查12家代理机构,47个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下达处罚处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

  在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各单位进行宣传和指导,介绍政府采购最新动态及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听取各方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六、强化政策功能推行绿色采购。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更好地服务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环保及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选择节能环保产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文件形式加强对绿色采购的宣传教育,要求各单位在工作部署中提高绿色采购比重,在采购文件的制作环节上,要求对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并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充分体现。

  七、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事项。政府采购投诉举报能够依法受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办理,依据投诉处理流程,在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将投诉处理结果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