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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财政局: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021年10月21日 09:3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微山财政局积极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方针,在政府采购中通过加大预留采购份额、提高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推动采购意向公开等举措,提升中小企业中标率,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广大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性,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加大预留采购份额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除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外;其他项目将预留比例从30%以上提高到6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从不低于60%提高到不低于70%。
  提高评审价格扣除比例
  提高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评审时对小微企业产品的评审价格扣除比例,由原来的6%-10%调整为10%。
  推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2021年1月1日起除通过齐鲁云采网上商城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外,均不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便于中小企业及早知晓采购信息,提前做好参与准备。
  公告加挂“中小企业专属”标识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后,公告标题上加挂“中小企业专属”标识,提醒中小企业参与。
  保障公平竞争环境
  采购人应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 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降低中小企业投标成本
  2019年7月1日起,政府采购活动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所有采购文件统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下载,免收采购文件工本费。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不收取或按较低标准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优化采购交易流程
  实行远程电子化开评标、签订合同,中小企业节省了纸质标书制作费、去现场的时间成本和差旅费。
  简化投标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提供。促进履约及时付款
  由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升到十个工作日内签合同;资金支付时间限定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
  预付采购资金
  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
  提供融资担保渠道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分险”作用,启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和保函等各类融资服务。
  质疑投诉网上办理
  在“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开通线上质疑投诉渠道,同时将质疑投诉指引挂网公告,畅通了中小企业的救济渠道。
  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
  采用图文、动画等多形式,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政策汇编等多渠道为中小企业提供详细的政策解读内容和业务办理指导。“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提供惠企政策、政策解读、采购流程指南查询;编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手册,录播业务培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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