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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量保证金

2022年07月07日 15:3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22年7月微山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乱收费、乱罚款”专项自查自纠活动,其中重点排查了在招标(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的情况。

  为全面改进提升,建立长效机制,微山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量保证金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采购人不得收取供应商质量保证金或者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预留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已收取质量保证金或者合同支付金额中预留质量保证金的,要及时退还或支付相关供应商;未签订合同的,不得在签订合同中列明收取质量保证金或者将未支付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

  下一步,微山县将在年度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增加质量保证金的检查项目,并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落实,助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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