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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打造标准化智能化采购新模式

2023年01月03日 10:4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近年来,新乡市财政局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探索实行政府采购标准化、智能化新模式,通过“亮”信息、“晒”结果、“提”速度、“增”服务、“降”成本、“出”范本等方式,聚力解决企业所需所盼,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打造阳光、高效、温暖、便捷、规范的政府采购,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一、“亮”信息,“晒结果”,打造全链条“阳光采购”

大力推动电子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从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意向、采购计划、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到信用评价等各环节信息全部对外公开,社会公众可实时网上查询相关信息,既方便市场主体的参与,也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智能不见面开评标”改革,实现供应商“一网通办、一次不跑、片纸不交”。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随机分配评标室,减少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在评标前的接触,提高评审公平公正,全力打造“阳光采购”。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新乡市在全省率先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报告以及评审明细全公示,方便供应商查看资格审查情况、未中标原因和得分排名,通过“晒”评审结果,不仅保障了供应商的知情权,同时也倒逼评审人员增强责任意识,真正实现了评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

二、“提”速度,打造“高效采购”

坚持减环节、优流程、降成本、压时限、提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印发《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再提升工作的通知》《新乡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文件,以加强流程环节的“减法”,推动做好优化服务的“加法”,提高采购效率,夯实采购主体责任。

跑出“加速度”,推动政府采购提速增效。全力压缩各环节流程时间,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发布结果公告)时间由评审结束后9个工作日提速至当天;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提速至2个工作日;合同公告备案由7个工作日提速至当天;验收时间明确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资金支付时间由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提速至2个工作日。同时推行全程网上办理,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供应商“一键”获取采购文件、“一键”提交投标文件、“一键”解密投标文件、评审报告“一键”云签、电子中标通知书“一键”发出、电子合同“一键”生成、电子采购资料“一键”归档等,全面实现“不见面,零成本”,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供应商少跑腿。

今年以来大力推进数字赋能创新工程,一是在全省率先上线智能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引入虚拟主播技术,实现无人值守式智能开标,开标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二是在全省率先研发成功评审专家“智能云签”系统,评审专家无需再办理任何实体性的CA数字证书,仅凭手机扫码即可免费办理“云数字证书”,并“一键"调取云上CA,完成评审报告电子签章工作,使评审工作更加便捷,破解了当前评委CA数字证书办理难、办理慢、甚至收费的普遍性难题,标志着新乡市进入“数智采购”时代。

三、“增”服务,打造“温暖采购”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更加精准定向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保障,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专门编制《新乡市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指导采购人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实现采购项目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二是执行“上限标准”,让中小企业更具竞争力。对于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执行20%的上限标准(工程为5%)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极大地增加了中小企业竞争力。

建立中小企业资金链安全“保障机制”。从保障供应商现金流、提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效率、提升便捷性、提高安全性、实施监督等五个维度,综合施策,构建起一整套完整的政府采购资金链保障机制。一是保障现金流,缓解运营压力。一方面增加供应商资金流入,实施预付款制度,要求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供应商预付一部分合同资金,其中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企业不低于50%;搭建起“政采贷”信用融资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零门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率的信用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目前,平台已有合作金融机构13家,2022年已累计为企业发放贷款3.97亿元,较上年提高两倍多,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切实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另一方面减少供应商资金流出,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取消各类保证金,实现供应商零占款。二是加快资金支付,推动提速增效。要求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资金,经过全局配合努力,资金最快能实现“当天付”。三是在线发起申请,便捷资金支付。设置在线发起支付申请功能,支持供应商在线发起支付申请,系统及时向采购人发出提醒,督促采购人及时支付资金。四是采购和支付互联互通,保障支付安全。实现政府采购系统与支付系统互联,通过政府采购系统固定供应商收款账号,通过支付系统进行支付,保障资金支付安全无误。五是实施监督保障,督促政策落地。对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供应商资金链保障机制落实到位。

四、“降”成本,打造“便捷采购”

新乡市实行政府采购交易场地免费使用、采购文件“零收费”,明确全市一律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禁收一切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比如质量保证金),推行“信用+承诺”制,最大限度减少供应商资料提供,实现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制度性成本“清零”,提高供应商投标便捷度。同时创新开发政府采购线上询问、质疑、投诉功能,对供应商维权开通网上绿色通道,减少供应商维权交通费、差旅费、邮寄费等成本,实现维权“零成本”。

五、“出”范本,打造规范采购

为加快我市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我市出台了采购文件、采购合同、采购人内控制度、需求调查、需求审查、履约验收、惠企政策卡等多个范本。一方面,为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我市梳理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减少因采购文件编制而导致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为确保采购政策落实,提高采购效率,指导采购人、代理机构高效合规编制政府采购文件,我局按照不同采购方式,分类制定了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和采购合同示范文本供采购人、代理机构参考使用。另一方面,为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人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规范采购单位内部运行,确保采购质效,出台了采购人内控制度、需求调查、需求审查、履约验收等多个范本供采购人使用,抓住了“一头一尾”这两个采购关键环节,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同时,为了确保供应商能更好的了解采购政策,梳理印发了惠企政策卡,由我们的政府采购“首席服务员”进行政策宣传,让供应商切实体会到新乡市政府采购的惠企力度。(杨勤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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