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选择使用国内产品
合肥已经加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学习,同时强化对项目的管理。合肥市委、市政府已经明文规定,要求合肥市政府采购要优先考虑国内产品,不许明确指定国外品牌,如果放弃国产品牌而选择洋品牌,则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通过。今后,凡设备、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在价格、质量等要素基本无偏差的前提下,应选择使用国内产品。因特殊需要必须使用进口产品的,需组织专家进行需求论证,同时履行项目特殊需求的相关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