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去年相比,奇瑞汽车今年上半年被列入政府采购的数量提高了很多,照现有的好势头来看,下半年政府采购的量可能会更多一些。最近公安部在向我们采购,具体方案正在商定中。”奇瑞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金弋波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言语中流露着喜悦。
成立于1997年的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在自主开发的道路上已经走了八年,用奇瑞公司董事长尹同耀的话说就是:“自主开发的道路越走越踏实,我们的信心也越来越足”。
但是,目前自主品牌在政府采购方面,还是面临一些客观存在的困难。
“有一些政府部门还存在一些观念,认为既然是政府买车,买合资的老品牌还是好一些,有面子一些。对我们来讲,性价比高是我们的优势,政府可以拿有限的资金多买车子,同时也支持了民族工业,这是双赢的好事。但是从目前看,自主品牌和性价比却成了我们的劣势。”金弋波副总经理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金弋波举例说,如有的政府部门制定了购买单价20万元以上车型的要求,“高价”采购首先就把奇瑞等品牌的国产车挡在了门外。但事实上,价格在20万元以下的奇瑞车的配置和产品质量,与某些价格20万、30万的汽车差距不是很大。他认为,对于奇瑞等一些“国货”来说,目前在政府采购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还是对自主品牌的认可。
而这种现象存在的最根本原因,“主要是《政府采购法》没有明确规定怎么保护民族品牌。”金弋波分析说,“我们希望《政府采购法》再具体一点,能够明确要求采购多少或者多大比例的自主品牌的产品,比如,给某个级别配排量在2.0升以内、价格在20万以内的车,能否定为排量在2.0升以内、价格在15万元以内的标准,这样我们的自主产品就进入到标准中去。我们也有可能参与竟标,谈成的可能性更大。”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在这个被业内称为“国货条款”的规定中,同时包含“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的表述。但事实上,目前《政府采购法》中,并没有一个强制的规章制度说必须先选择国内产品,也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