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02日 09:09 来源: | 【打印】
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以政府文件公布了《2012年枣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对政府采购范围、部门采购范围和采购限额、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作了规定。
通知规定,市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6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项目和5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服务类项目,原则上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时期内的协议供应商;不能通过协议服务方式采购、但市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30万元以上的,仍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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