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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夏馆镇卫生院数字化X放射线摄影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4年03月10日 15:52 来源:打印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受内乡县夏馆镇卫生院委托,就数字化X放射线摄影系统在国内进行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数字化X放射线摄影系统

   2.招标编号: 内交采-【2014】002

二、项目基本情况 :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数字化X放射线摄影系统(DR)1套,资金已落实。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销售该类设备的企业; 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经销代理商时,经销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的授权书(须为原件);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提供南阳市内与本次所投产品相同或同类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
5. 投标企业在河南省南阳内有固定售后服务网点或生产基地,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队伍,注重本地化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场地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14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须递交的报名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授权人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以上要求缺一不可,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报名时所要求提供的资料需提供两套,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乡县夏馆镇卫生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808453746

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符先生

电  话:0377-602036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7-60578107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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