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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防疫物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3年03月14日 17: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采购单位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四川省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4日 17:3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廖峨山(磋商小组组长)、杨利、赵克美(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15.2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采购单位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28-60811370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艾女士;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附件:
附件1公告版+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防疫物资采购项目.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SCWZDL-202302-CHFYFY01(招标文件编号:SCWZDL-202302-CHFYFY01)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恒鑫泰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文君街道南江路33号

中标(成交)金额:15.2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四川恒鑫泰达科技有限公司      N95防护口罩等      久康医疗等      折叠式等      1批      1524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峨山(磋商小组组长)、杨利、赵克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下浮 15%×服务年限,单个项目不足 4000 元的,按 4000 元收取。本项目按定额 4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2.报价合计=报价单价×预估数量,报价合计仅作为评审价。本项目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使用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3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60811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系方式:艾女士;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女士

电 话:  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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