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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智能网联汽车车路协同示范线第三方管理机构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04月08日 09: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网联汽车车路协同示范线第三方管理机构服务(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
行政区域宜宾市公告时间2025年04月08日 09:0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方馨,彭涛,刘文宇
总成交金额¥37.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608258745
采购单位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龙湾路集中办公区197号5号楼5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1-7865644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08258745
附件:
附件1智能网联汽车车路协同示范线第三方管理机构服务(二次)(N511501202500002820250325001)-文件集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信通院车联网创新中心(成都)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028

二、项目名称:智能网联汽车车路协同示范线第三方管理机构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信通院车联网创新中心(成都)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双龙路488号怡和新城E2区9栋22楼 378,000.00元 9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信通院车联网创新中心(成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9010000 C19010000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协同示范线第三方管理机构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接受项目委托后,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具有较强业务能力、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组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组织能力的项目团队,按要求积极有序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等相关支撑管理工作,按时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确保相关工作安全规范开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馨(采购人代表)彭涛刘文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计取。
100万元以下:1.5%;
100-500(万元):0.8%;
500-1000(万元):0.45%;
1000-5000(万元):0.25%;
5000-10000(万元):0.1%;
10000-100000(万元):0.05%;
100000万元以上:0.01%。
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
银行账号:2330120100000587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150025210200005665

2.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

地址: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龙湾路集中办公区197号5号楼510)

联系方式:0831-78656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联系方式:13608258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13608258745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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