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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头镇职工食堂运行及全品类食材供应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5年06月09日 21: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港头镇职工食堂运行及全品类食材供应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福清市港头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福清市公告时间2025年06月09日 21: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阮向红,严美贵,杨颖
总成交金额¥109.854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静静、谢彬香、许苹、林新领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1032
采购单位福清市港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港头镇港头新村南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573190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义井公交站内三层3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7801032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汉膳供应链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350181]TLGCZX[CS]2025001-1

二、项目名称:港头镇职工食堂运行及全品类食材供应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汉膳供应链有限公司 1,098,540.00元 98.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港头镇职工食堂运行及全品类食材供应项目):

服务类(福建汉膳供应链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1 餐饮服务 港头镇职工食堂运行及全品类食材供应项目 中餐餐标 港头镇职工食堂中餐供应 按15元/人·次标准执行 12个月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营养均衡 558,360.00
1-1-2 餐饮服务 港头镇职工食堂运行及全品类食材供应项目 晚餐餐标 港头镇职工食堂晚餐供应 按7.5元/人·次标准执行 12个月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营养均衡 279,180.00
1-1-3 餐饮服务 港头镇职工食堂运行及全品类食材供应项目 食堂项目管理费 食堂运营管理及食材配送 提供5名专职人员(含厨师、面点师等) 12个月 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 261,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杨颖
评审专家: 阮向红 严美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根据成交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0-100万(含)按1.5%,100万-500万(含)按0.8%累计计取后的6折收取;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称: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账号:35050189000700003554,开票邮箱:562621446@qq.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港头镇职工食堂运行及全品类食材供应项目:0.9472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均审核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清市港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港头镇港头新村南路13号

联系方式:0591-8573190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义井公交站内三层305

联系方式:0591-87801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静静、谢彬香、许苹、林新领

电话:0591-87801032

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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