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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07月04日 11: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1: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红梅,周津平,刘雪璐
总成交金额¥129.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日根
项目联系电话0471-5332622,质疑联系人:阮佳,质疑联系方式:0471-5332613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04772346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71-5332622,质疑联系人:阮佳,质疑联系方式:0471-5332613
附件:
附件1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报价明细附件

一、项目编号:NMGZC-C-F-250353

二、项目名称: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综合评分法 1,299,000.00元 86.7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服务类(哈尔滨工业大学)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乌海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 软硬一体智慧监测业务通过集成多种监测技术和智能分析工具,实现了对水质指标的实时监控和智能化管理,利用高光谱手段,采集水体的光谱信息,识别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水质指标的敏感波段,应用单一波段以及多波段组合构建水质指标的光谱反演模型。利用实测数据不断优化和调整模型,实现目标水域水质数据的高频度采集。自动采集包括总磷、总氮、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关键水质数据。(1)通过光谱、声波等手段,基于专业大数据模型和AI挖掘,对黄河内蒙古段入境断面和鄂尔多斯市“十大孔兑”地区的水环境、水生态进行在线监测。需满足以下要求:测量指标不得少于15项并且至少包含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测量光谱范围至少涵盖200-700 nm;智慧化监测使用双光路差分探头并且为氙灯光源;数据传输协议及方式为:Modbus/RS485(2)软硬一体智慧监测业务,通过声音监测用于鸟类多样性分析,对黄河内蒙古段入境断面和鄂尔多斯市“十大孔兑”地区的水生态进行在线监测。需满足以下要求:全天候监测,实时回传;自动采集周边环境声音;支持自动降噪功能;采集范围>50m;支持4G传输;频率响应满足20HZ-20KHZ范围;灵敏度不低于-35DBFS;宽动态范围不少于105DB;麦克风方向:全向。对未来七天水质变化进行预测分析,通过AI模型预测实测结果对比,实现流域水质精准预测。对黄河内蒙古段入境断面和鄂尔多斯市“十大孔兑”地区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水质指标未来7天的平均预测精度超过80%。 基于环境监测数据与污染源调查信息,识别显著影响水质的关键污染源,剖析关键污染源对水质的直接与间接影响机制,量化不同污染源对水质的贡献程度及协同作用效果。生成流域污染驱动因素贡献排行榜,实现对不同影响因素的污染贡献占比量化评价与贡献排名。 提供水环境智能分析模块,包括等水质综合污染状况分析、水质预测预警、水质实时监测等,实现黄河内蒙古段入境断面和鄂尔多斯市“十大孔兑”地区生态环境智慧管控。智慧监测服务不少于十项。 2025年12月20日前 (1)在黄河内蒙古出入境断面及鄂尔多斯市的“十大孔兑”地区至少布设3个水质预警监测点位,对黄河内蒙古上中游段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水质指标未来7天的平均预测精度超过80%; (2)在黄河内蒙古出入境断面及鄂尔多斯市的“十大孔兑”地区至少布设3个水质污染驱动监测点位,生成黄河内蒙古上中游段污染驱动因素贡献排行榜,实现对不同影响因素的污染贡献占比量化评价与贡献排名; (3)在黄河内蒙古出入境断面及鄂尔多斯市的“十大孔兑”地区布设3个水质实时监测点位,每个监测点位至少使用1套软硬一体智慧监测,实现目标水域未来水质风险的预报预警。 1,299,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周**刘**(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联系方式:15104772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5332622,质疑联系人:阮佳,质疑联系方式:0471-5332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日根

电话:0471-5332622,质疑联系人:阮佳,质疑联系方式:0471-5332613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7月0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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