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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09月26日 10: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乐山市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0:2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余勇洋,樊治利,余勇
总成交金额¥53.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33-2131085
采购单位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3-2131085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86号7幢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86878436
附件:
附件1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N511101202500030720250909001)-文件集.zip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307

二、项目名称: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535,000.00元 97.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7010100 C07010100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勇洋(采购人代表)樊治利余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为预算价的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方式:0833-2131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86号7幢1、2号

联系方式:18086878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33-2131085

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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