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石燕桥镇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09月30日 16: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燕桥镇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隆昌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16:22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超,刘均杰,唐轩 |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海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2-3993509 | ||
| 采购单位 | 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隆昌市石燕桥镇政通街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2-38200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隆昌市中山路1段3号3楼 (隆昌市档案馆对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2-3993509 | ||
| 附件: | |||
| 附件1 | 石燕桥镇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N511083202500019320250916001)-文件集.zip | ||
| 附件2 |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
| 附件3 |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锦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 ||
| 附件4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
| 附件5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锦鸿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pdf | ||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193
二、项目名称:石燕桥镇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锦鸿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九江路三段28栋5单元1-3、1-4号 | 600,000.00元 | 石燕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百分比):96% | 97.50 |
采购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锦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九金街79号附406号4层 | 380,000.00元 | 石燕桥镇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百分比):97% | 97.4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石燕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类(四川锦鸿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石燕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 石燕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人指定地点。 | 满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采购需求及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 满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包2(石燕桥镇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类(四川锦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石燕桥镇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 | 石燕桥镇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达到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采购需求及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 达到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超、刘均杰、唐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加上合理利润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包一:27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包二:17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元整。)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内江分行; 账号:79220100016778674; 行号:31366305001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7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391162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642150。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隆昌市石燕桥镇政通街18号
联系方式:0832-3820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昌市中山路1段3号3楼 (隆昌市档案馆对面)
联系方式:0832-3993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海女士
电话:0832-3993509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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