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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0月15日 17: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餐饮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眉山市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7:2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姜瑞鑫,刘芬,秦大凌
总成交金额¥44.0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38109839
采购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寂照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37612801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天天向上186号5幢1单元11层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38109839
附件:
附件1餐饮服务(N511401202500029420250929001)-文件集.zip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5000294

二、项目名称:餐饮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四川春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学街7号(蓝剑布拉格5#楼) 440,600.00元 合计(总价):440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春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瑞鑫(采购人代表)刘芬秦大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纪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为6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寂照街1号

联系方式:028-37612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天天向上186号5幢1单元11层3号

联系方式:028-38109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28-38109839

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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