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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法院[164]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0月23日 10: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蓝田县人民法院[164]
行政区域西安市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0:0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樊柏龙,郑寅力,李静
总成交金额¥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珍
项目联系电话029-81875596
采购单位蓝田县人民法院[164]
采购单位地址蓝田县玉泉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82735663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博之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二路2号新世纪大厦910B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1875596
附件:
附件1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BZZ2025-CS-013.1B120251009001)-文件集.zip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pdf
附件3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一、项目编号:BZZ2025-CS-013.1B1

二、项目名称: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6号建邦华庭3号楼1单元107 综合评分法 570,000.00元 89.4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食堂采购 1.采购项目服务区域:蓝田县人民法院机关、4个人民法庭(蓝关人民法庭、鹿塬人民法庭、玉山人民法庭、汤峪人民法庭) 满足采购人磋商文件3.2.2服务要求及其他合理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按采购人要求及投标文件服务方案服务标准落实执行 57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柏龙郑寅力李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具体收费金额以采购结果公示为准。 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代理费缴存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博之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雀大街支行 账 号:3700 0251 0920 0108 068 (备注:项目名称+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0.85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164]

地址:蓝田县玉泉路10号

联系方式:029-82735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之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二路2号新世纪大厦910B室

联系方式:029-81875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珍

电话:029-81875596

陕西博之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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