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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0月24日 15: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彭山区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5:1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钟广星,梁鹏,杨水仙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38109839
采购单位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古城北路2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37612960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天天向上186号5幢1单元11层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38109839
附件:
附件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N511403202500014720251011001)-文件集.zip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菜根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pdf
附件3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14032025000147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菜根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兴业路南段19号24幢1层5-6号 580,000.00元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百分比):9.5%
97.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菜根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以采购文件为准 以采购文件为准 自合同签订起1年 以采购文件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广星(采购人代表)梁鹏杨水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据《关于眉山市财政局严格政府采购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眉财采[2021]11号》文件要求,按照代理采购项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认代理费为人民币8000.00元(捌仟元整),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古城北路206号

联系方式:028-37612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天天向上186号5幢1单元11层3号

联系方式:028-38109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28-38109839

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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