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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廉政教育和案件服务中心餐饮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0月28日 13: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餐饮服务(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汤旺县廉政教育和案件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汤旺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3:0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洪贺刚,于和平,贺璐璐
总成交金额¥34.9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博
项目联系电话0458-3536693
采购单位汤旺县廉政教育和案件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群慧路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24584090
代理机构名称汤旺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伊春市汤旺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8-3536693
附件:
附件1餐饮服务(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2开标记录表.zip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伊春市嘉澳食品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230723]TWXC[CS]20250001-1

二、项目名称:餐饮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伊春市嘉澳食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新发村村委会东北400米处 34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餐饮服务):

服务类(伊春市嘉澳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服务费 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生活保障,为案件服务中心食堂提供全流程运营服务。 1、乙方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资质和能力,并作为独立责任主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风险。2、投标文件应当对 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自供应商进场服务起一年止。 食品安全、卫生状况、服务质量、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及合同履行情况等方面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349,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贺刚(采购人代表)于和平贺璐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餐饮服务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餐饮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伊春市嘉澳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0.00 20.00 20.00 100.00 349,800.00 349,800.00 1 1
黑龙江尚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7.83 20.00 20.00 97.83 349,860.00 349,860.00 2 2
伊春市瑞翔商贸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1.50 20.00 19.99 91.49 349,900.00 349,900.0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汤旺县廉政教育和案件服务中心

地址:群慧路63号

联系方式:13624584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汤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伊春市汤旺县

联系方式:0458-3536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博

电话:0458-3536693

汤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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