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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1月03日 09: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
行政区域新城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9: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海波,孙鹏文,张晓明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翾
项目联系电话0471-5988129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呼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公安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6647149017
代理机构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71-5988122
附件:
附件1新城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150102-HSZC-TP-20250002-1

二、项目名称:新城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最低评标(审)价法 下浮率报价:6.00% 下浮率报价:7.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23120302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新城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新城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二次) 满足竞争 性谈判文 件及采购 单位的要 求 签订合同后9个月 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成品油(汽油)符合GB17930-2016标准、成品油(柴油) 符合GB19147-2016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执行最新标准),确保油品质量, 定期提供检验检定合格证书或报告。投标人提供的燃油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2、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计量,定期提供检验检定合格证书或报告。保 证加油计量准确,对加油站使用的计量设备依法定期检测,并按期由质量监督 局鉴定认可,确保计量准确。 1,36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孙**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

地址:呼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16647149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联系方式:0471-598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翾

电话:0471-5988129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0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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