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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塔庄镇公共服务空间创意布置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5年11月05日 11:2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闽清县塔庄镇公共服务空间创意布置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闽清县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1:2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俞立珊,俞承钊,黄翠微,郑国清,许志杰
总成交金额¥174.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晓梅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20313
采购单位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闽清县塔庄镇塔庄街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2248253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桂洋镇桂洋村75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7320313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省敢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350124]FJZM[CS]2025002

二、项目名称:闽清县塔庄镇公共服务空间创意布置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敢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明溪县盖洋镇柳里街41号 1,749,000.00元 95.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闽清县塔庄镇公共服务空间创意布置项目):

工程类(福建省敢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闽清县塔庄镇公共服务空间创意布置项目 主要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叶兆县 闽2352019202004200 1,749,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许志杰
评审专家: 俞立珊 俞承钊 黄翠微 郑国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 1.0%;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7% 。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开户名: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银行账号:65129703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闽清县塔庄镇公共服务空间创意布置项目:1.524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清县塔庄镇塔庄街91号

联系方式:0591-2248253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桂洋镇桂洋村751号

联系方式:0591-8732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晓梅

电话:0591-87320313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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