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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人民法院关于八仙、大贵法庭审判庭共享法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1月07日 16: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八仙、大贵法庭审判庭共享法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平利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平利县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6:0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肖俊,杨锋,雷显国
总成交金额¥25.47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项目联系电话0915-3189913
采购单位平利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东二路北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5-8428485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189913
附件:
附件1平利县人民法院八仙、大贵法庭审判庭共享法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一、项目编号:SXGT2025-AK-046

二、项目名称:八仙、大贵法庭审判庭共享法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55号 254,700.00元 254,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审判庭共享法庭):

货物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信息化设备 八仙、大贵法庭审判庭共享法庭项目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00(项) 254,700.00 254,7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俊(采购人代表)杨锋雷显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审判庭共享法庭 0.382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东二路北端

联系方式:0915-8428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

联系方式:0915-3189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话:0915-3189913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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