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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甸街道2025-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服务成交公告

2025年11月11日 17: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星甸街道2025-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浦口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7:1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许银,陈泽,廉同辉
总成交金额¥0.00263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松
项目联系电话025-83756356-819
采购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云桥西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70851880
代理机构名称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惠济南路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松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1-ZHJH-C2025-0005

二、项目名称:星甸街道2025-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沃美(江苏)肉类有限公司91320116MA1NR51E1A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鹂岛路260号大同生态产业园4号厂房91.33(均分制)26.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星甸街道2025-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服务范围:星甸街道2025-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泽、许银、廉同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64.8%收费,计费基数为项目的预算价*(1-优惠率)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1168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云桥西路1号

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电话:025-68108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

联系人:李晓燕

联系电话:025-83756356-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燕

电话:025-83756356-8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111-ZHJH-C2025-0005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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