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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5年11月24日 10: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皇姑区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0: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孙大超、车辉
总成交金额¥21.51834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项目联系电话024-67760776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283493
代理机构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华新国际大厦7楼C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67760776
公告信息
 
皇姑区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1-2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0105-00096

项目名称:皇姑区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皇姑区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5甲3号

中标(成交)金额:215,183.4(元)

评审总得分:98.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皇姑区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

服务类

名称:皇姑区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皇姑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特殊学校)在校学生,约93558人,提供校方责任保险服务,覆盖在校期间及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因校方责任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服务要求: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保险服务,设立专门理赔绿色通道,承诺1小时内现场响应、7×24小时热线支持;提供专人上门服务、培训、回访、应急处理及垫付机制;死亡重残最低赔付不低于30万元;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监管规定,执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保险条款,理赔服务时限承诺:5000元以下2个工作日、5万元以下3个工作日、10万元以下5个工作日、10万元以上7个工作日内赔付;提供回访、培训、应急演练等增值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大超、车辉(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皇姑区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00号

联系方式:024-862834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华新国际大厦7楼C室

联系方式:024-67760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      话:024-67760776

十、附件

采购文件:11.10(定稿)二次磋商文件-皇姑区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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