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12-01374
二 、 项目名称:2025-2026年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供应商名称:华育人才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9号7层2号
中标(成交)金额:288,960(元)
评审总得分:92.4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服务类
名称:2025-2026年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C16090300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1.送达主任服务: (1)要求提供驻场式服务,对所在法院集约送达中心的送达业务及人员进行管理。 (2)要求负责专员上岗培训、定期再培训、绩效考核、人事管理等,对专员进行日常考核评分及综合汇总考核评分,并定期向所在法院汇报。 (3)要求对电子送达专员在送达过程中与当事人的通话录音进行抽查,对专员的送达流程以及操作规范性进行检查。 (4)要求对邮寄直接送达失败任务进行沟通,确认最终送达方式. 3.电子送达专员服务(1)要求提供专员驻场式服务,提供法官发起送达任务,电话专员和当事人确认是否进行电子送达,和当事人核对文书内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电话和住址等工作,实现文书检查、电子文书签收跟踪全过程。 (2)要求实现做到电子送达电话催收,最少一个电子送达实现一次电话催收的要求。 (3)要求负责发送的文书进行跟踪催收,并检查签收情况等,对短信没有签收成功的情况下,进行电话催签跟踪。 (4)要求送达专员在电话催收未打通情况下,上下午分时段持续联系当事人,确实无法打通再将任务退回。 (5)要求专员在电话催收时仔细核对当事人身份,规范送达用语,优化沟通方案。 (6)要求专员除按照系统中确认日志勾选的电话进行送达外,还要仔细确认送达系统中法官备注的其他联系方式,确保不遗漏联系方式,对所有拨打情况进行详细、规范地反馈等。 (7)要求专员必须准确将每个案件的录音放入对应案件内。 (8)要求专员的上下班时间、午休时间、节假日等依据法院规定执行,服从所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9)要求专员能够熟练操作所在法院使用的集约送达工作平台系统,并负责对外提供给被送达人签收的平台、对内提供给法官获知送达结果的平台、送达管理的平台的答疑解惑。 4.邮寄送达专员: (1)对于格式化文书,在电子卷宗系统中生成签章后,可直接提交发送送达,电子材料经集中文档岗位文印后流转至 EMS 岗位;对于裁判文书,法官打印装订好后,提交纸质送达,纸质材料直接流转到 EMS 岗位。 (2)集中文印功能:由专门的人负责全院送达格式化文书的集中打印,打印完成核对无误后交给 EMS 岗位人员。 3)邮寄套打功能:由 EMS 岗位人员装袋、套打面单、确认交寄。 (4)系统自动获取 EMS 的物流详情与回执扫描图片。物流详情和回执图片通过邮政通道统一从外网获取。 (5)邮件退件登记功能:对于退件的邮件,EMS 不会扫描回执图片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按国家和行业内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杨、毛彬(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金额×1.5%×80%,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467.5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联系方式:024-84829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25158333-8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张彬、杨海健
电 话:25158333-8131
十、附件
采购文件:3、磋商服务类文件-2025-2026年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END -更正公告.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供应商名称:华育人才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包2中小_0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