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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锦屏镇人民政府锦屏镇分水岭水厂防汛抢险电力设施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10日 16: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屏镇分水岭水厂防汛抢险电力设施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屏山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屏山县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6:4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向菊先,周星,王昕
总成交金额¥1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5680396966
采购单位屏山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屏山县锦屏镇金河社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883101122
代理机构名称宜宾瑾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大乘镇安子村蔡家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80396966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5000144

二、项目名称:锦屏镇分水岭水厂防汛抢险电力设施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四川能投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一曼路778号 1,220,000.00元 合计(总价):12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能投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9990000 C1999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锦屏镇分水岭水厂防汛抢险电力设施项目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菊先周星王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18407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肆佰零柒元整)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407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152925210200002004[2025]00152。

2.本项目监督部门:屏山县财政局,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610,联系电话:0831-570522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地址:屏山县锦屏镇金河社区

联系方式:1588310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瑾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大乘镇安子村蔡家组

联系方式:15680396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15680396966

宜宾瑾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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