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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广安市环主城区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规划(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09: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环主城区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规划(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广安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1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杨安源,代丰,熊文
总成交金额¥39.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369089565
采购单位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兴安中街3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82638492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市辖区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14幢 3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369089565
附件:
附件1广安市环主城区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规划(二次)(N511601202500025620251203001)-文件集.zip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56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环主城区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规划(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学院南路32号院 395,000.00元 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广安市环主城区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规划 广安市环主城区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规划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个月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安源(采购人代表)代丰熊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本采购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9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安中街324号

联系方式:13882638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市辖区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14幢 306号

联系方式:17369089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7369089565

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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