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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5: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翀、于铁明、周海容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72853446
采购单位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凡河新区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7485678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天玉办公楼写字间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72853446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信息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17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0000-64742

项目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铁岭市丰穗谷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铜钟街道金缘丽城6幢1-4

中标(成交)金额:90(%)

评审总得分:93.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C05019900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果蔬、肉、粮油、干调、奶及其他副食品等食材,具体采购金额及数量以实际发生结算)

服务要求:1、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交货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服务时间:服务时限:一年,期满后,如采购单位认为供应商履约质量良好,在年度预算能够满足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续签下年度合同,每年续签一次,最多可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相应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翀、于铁明、周海容(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凡河新区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74856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天玉办公楼写字间5楼

联系方式:024-728534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4-72853446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铁岭市丰穗谷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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